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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域土地综合整治:创新投融资模式,开启乡村新篇章

时间:2024-05-10  点击数:1552  【字体:较大 标准

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成功落地的一个关键,在于如何落实积极的财政支持政策,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,通过创新性合作模式,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、金融机构,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去。

在当前不盲目增加ZF债务和防范隐债的前提下,本文梳理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主要投融资模式。

投资合作模式

社会投资人+EPC+O滚动开发/投融建管营

一、具体流程

土地整治类项目一般以各县、区级ZF为主要责任单位,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局或自然资源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,由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农民的生计、当地三农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,

一般会由地方ZF通过法定授权方式确定平台公司作为实施主体,实施主体接着会以企业投资项目立项,并负责项目前期备案和相关报批工作。

立项手续完成后,实施主体通过公开竞争方式(一般为公开招标)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的投资人,双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。

竞价标通常会包括建安费下浮率、投资回报率等。

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、规划策划、勘察设计、建设及后期运营管护,直至项目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工作。

项目公司自负盈亏,主要通过项目增减挂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、专项资金等收入,按照“谁投资、谁收益”原则,获取投资回报。

二、工作分工

ZF方负责制定相关政策、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纠纷问题,同时管控诸如新增耕地指标交易的收益分配等决策项目重大事项。

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资金筹措、确保融资渠道畅通,项目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运营工作。

资金保障路径

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资金保障路径具体有三个步骤:

第一步:县级领导小组组织各类子项目主管部门开展资金需求分析;

第二步:领导小组明确各类子项目的投资估算和预期收益;

第三步:领导小组牵头构建多元化融资机制,明确各类子项目投资主体和资金来源。主要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资金、政策性金融机构、专项债和其它渠道。

第四步:领导小组按照省厅制定的大纲编制资金保障方案,提供各类资金证明材料。

第五步:省辖市局审查资金保障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

第六步: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领导小组审查。

第七步:试点县级领导小组完成资金保障方案,资金筹措到位。

一、财政资金

由财政资金投资部门明确投资项目、投资金额、落实年度预算资金申报,立项部门组织项目立项。

财政资金具有无偿性、无风险性特点。试点单位在申请财政资金补助时,需提前准备好项目立项书、项目入库材料及项目批复等相关资料。

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依法合规,并接受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。

财政资金来源具体可分为ZY财政补助资金、ZY预算内投资资金、奖补资金等渠道。

1、ZYCZ补助资金


2、ZY预算内投资资金:

ZY预算内投资规模近年呈现持续增加趋势,2020-2022年,ZY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分别为6000亿、6100亿、6400亿。2024年ZY预算内投资为7000亿元。


3、奖补资金: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,统筹部门预算,通过转移支付方式,实行基础奖补和绩效奖补。


二、ZC性银行及金融机构

以农发行、国开行为主的ZC性金融机构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以耕地保护与供给能力提升、土地盘活利用等方面为着力点,积极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落地。

1、贷款流程:

第一步:县级领导小组开展融资需求分析

第二步:剔除不成熟、收益率偏低、甚至无效投资、暂无融资需求等产业子项目,确定融资关键要素。

第三步 :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试点“两规划一方案”。

第四步:地方ZF理防范隐债和行政许可手续。

第五步:ZC性金融机构进行尽调、评审和投放贷款

2、支持项目:

(1)纳入国家、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;

(2)运营收益能够实现自平衡的项目;

(3)集体建设用地综合整治项目;

(4)空心村、残次林等农村土地资源整理利用项目;

(5)能有效补充耕地指标和有效节约土地资源项目;

(6)农村特色产业种植基地;

(7)其他。


3、审贷要点

(1)借款主体:可以是省、市县级国企,也可以是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,但需通过债务系统和融资平台系统查询;

(2)担保主体:国有企业向政策性银行申请贷款,由另外一家国有企业提供保证担保,联合成立SPV公司的,可由股东一方提供担保,也可按持股比例担保;

(3)项目收益自平衡:按照“谁投资、谁受益”的原则,通过整体的经营现金流入,实现投资收益的资金平衡,

项目产生的土地指标返还收入、现代农业产业经营收入、产业园区开发经营收入均可作为投资回报来源。

(4)企业自主投资项目采用备案制,需提供: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,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;

审批制,需提供:项目建议书及批复,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等材料。

(5)保障供水、供电措施落实意见或落实供水、供电的证明;

(6)落实相关协议履行情况,比如土地流转协议、项目实施方案(含奖补方案)、年度土地复耕指标立项文件、投资合作开发协议等。


三、专项债

根据河南省《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豫政办〔2023〕42号)要求,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符合地方ZF专项债券条件重点项目的领域要求。

1、项目申报单位: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(市场化转型尚未完成,存量隐性债务尚未化解完毕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项目单位)。

常见的项目单位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镇ZF、街道办事处和平台公司。

2、收入来源:土地增减挂钩指标、占补平衡指标、水田指标收入、城市基础配套费收入、出租收入等。

3、运营成本:主要成本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、燃料动力费、维护修理费及其他费用组成。

4、项目期限:地方ZF专项债券的期限为3年、5年、7年、10年、15年等类型,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周期长,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应与债券期限保持一致。

5、配套融资:对于项目收益在覆盖债券本息后仍有结余的,可以利用剩余的专项收入进行组合融资。

但应提供与有审批权的银行、保险机构或公司信用类债券承销机构签订的配套融资合同,或授信、融资意向书;

四、其他来源

由企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、村民自筹等,需准备投资计划书、村民意愿书等相关材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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